展會介紹與本會組團歷程
v1957年開展,每年5月及10月各舉辦乙次春季及秋季展會,至今已舉辦過121屆。
v2006年開放進口展區,台、外商得在進口展區參加第一期展出。
v2008年104屆關閉流花路展館,集中於琶洲展館展出,展期由一屆兩期調整為三期。
v本會自開放進口展區以來,已連續21次組織參展團,第122屆將繼續組織參展團,歡迎踴躍參展。 |
展覽時間 |
秋季第一期:2017年10月15日至19日 |
展覽地點 |
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
(中國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閱江中路380號) |
展覽區位 |
琶州展館B區9.3館(進口展區) |
參展資格 |
(一) 本會會員廠商;
(二) 適合第一期展出產品之業者;
(三) 主辦單位要求在主走道廠商需由大會指定,以節能環保、高科技產品為主;
(四) 展會相關規定及攤位配置正與海峽兩岸經貿交流協會協調中,俟確認後另行通知參展企業;
(五) 參展企業嚴禁攤位分租之情事,違反規定者,本會有權終止其參展並取消未來報名本展之權利。
(六) 本會依上述原則進行規劃及篩選參展企業。 |
展覽項目 |
大會規定第一期進口展品範圍為電子及家電、建材及五金及機械設備,並以具備以下特點展品之企業為優先考量,包括:
(一) 節能環保產品:開發利用如太陽能、地熱能、風能、海洋能、生物質能和核聚變能等新能源產品;
(二) 高科技產品:如電子與資訊、生物工程和新醫藥、新材料產品等;
(三) 行業領先企業:國際知名品牌企業、行業龍頭企業。 |
參展費用 |
(一) 標準攤位:每一攤位(9㎡,含外觀形象裝潢)金額CNY 37,000元整,為協助廠商拓展外銷,申請補助金額NTD 2萬元(不得與經濟部補助公司或商號參展補助款同時申請),補助金額屆時採匯款形式核撥。
(二) 保證金支票:每一標準攤位NTD 1萬元,參展商無違約並完成參展者,支票將不兌現且原票退回;
(三) 攤位數量限制:每家廠商報名攤位數以1個為原則,如需2個可先預填,後續將視總攤位數與歷屆展覽情況調整。 |
報名期間 |
自即日起至2017年4月10日,額滿為止,依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
展攤配備 |
圍板、楣板、地毯、1張洽談桌、4張椅子、4盞100w射燈、1個紙簍、1箱礦泉水、1部電話機。 |
參展文件 |
登記滿3年以上之營利事業登記證、進口報單、產地證明書,此參展必要文件,其餘依大會規定要求。 |
報名方式 |
(一) 惠請至本會活動公告網頁下載報名表單,填妥並加蓋公司章及負責人章,將正本報名表掛號郵寄至本會,並回傳要求之電子檔後即完成報名,採其他方式報名者本會概不受理;報名時間將以郵戳作為依據,請確認郵戳清楚整潔;
本會會址:104-14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50號;
(二) 於報名期間截止後,本會將對所有報名企業進行審查,另行公佈參展名單並通知繳費期限,未於繳費期限內繳費者,本會將遞補候補企業參展。 |
攤位順序 |
(一) 攤位數大者優先選攤,惟主走道攤位由大會考量後決定;
(二) 攤位數相同者,依報名表郵寄至本會之郵戳時間較早者優先選攤;
(三) 上述條件皆相同者,本會將以抽籤方式決定最終選攤順序。 |
退展規定 |
(一) 於組團完成前退出參展,保證金將予以沒收;
(二) 於組團完成後退出參展,攤位費與保證金兩者將予以沒收。 |
第122屆秋交會 》》參展申請報名資料: |
1. 參展申請表 (請填妥用印寄回)
2. 參展條款 (請填妥用印寄回)
3. 展品原產地證明書影本 (請影印寄回)
※繳交「預計展出產品之原產地證明書」影本
※主辦單位恕不受理「產地承諾書」
4. 參展企業彙總表及採購商指南企業介紹 (請回傳電子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