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本會全體會員會址:台北市104松江路35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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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2/6 承辦人:國際業務組陳可真
發文字號(107)貿琮國字第00163號電話:(02)2581-3521分機:516
活動名稱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函告阿爾及利亞政府107年1月最新頒布之新商品進口規定,轉請查照。
活動內容

一、 依據經濟部國際貿易局107年2月2日貿雙二字第1070000710號函辦理。

二、阿爾及爾臺灣貿易中心來函: 阿爾及利亞買主於檢附進口貨物來源國相關機構核發之證明文件(Certificate of free marketing in the country of origin of products exported to Algeria)時,必須由具有臺灣商會(Chamber of Commerce)等英文字樣之協會背書,"Association"等字樣協會則暫不接受。

三、 英文版及法文版之自由銷售證明範本供參,詳如附件。

聯絡人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林宜屏小姐
電話02-2397-7332
電子信箱yplin@trade.gov.tw
網址http://att.trade.gov.tw/
附加檔1.國貿局來函
附加檔2.阿爾及利亞最新商品進口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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