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資訊 課程內容 效益及對象 時間地點 學員好評 備註說明 課程內容1.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2.海關管理保稅工廠業務執行注意事項3.保稅工廠生產非保稅產品作業規定4.保稅工廠受託辦理加工業務作業要點5.保稅工廠提供維修服務監管要點6.保稅工廠輸入供加工外銷之大陸地區原物料與零組件供重整後全數外銷之大陸地區物品監管事項7.保稅工廠管理實務操作8.保稅工廠辦理盤存注意事項及結算製作9.海關管理保稅工廠分業分類原料盤差容許率表10.海關管理保稅工廠分級管理作業要點及海關管理保稅工廠分級考評計分原則11.海關緝私條例12.進出口貨物查驗準則13.戰略性高科技產品輸出入規定14.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15.關務法規簡介16.貿易法17.貨櫃(物)動態傳輸作業規定18.貨物通關作業簡介19.通關透明化查詢作業簡介20.綜合測驗 效益及對象預期效益聘請現任關務人員教導保稅專業知識,期使每位工作人員具備相關技能,對工作皆能得心應手,順利推展業務,進而加強國家競爭力。 適合對象對海關保稅業務有興趣或與貿易有關的工作從業人員,物流業、報關業、快遞業、運輸業等員工都歡迎來上課並取得合格證書。 時間地點課程日期:108/08/13~108/08/15詳細授課日期詳細授課日期關閉課程場次 上課時段:週二、三、四 08:30~17:30 授課時數:24 小時 課程編號:DT06MC131080012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貿易教育基金會 上課地點:9樓903教室_台北市松江路350號9樓交通資訊:捷運行天宮站 4 號出口,出站後左轉,步行約 2 分鐘【地圖】 學員好評 全新課程 備註說明 ◎完成上課報名繳費後,因個人因素無法出席或完成課程,可申請退費,或將上課權利轉讓他人,或轉報其他課程,轉班或轉讓以1次為限,且必須於開課前3日完成。◎於開課日前8日提出退費申請者,退還繳交課程學費90%,請執原發票或收據辦理。◎於開課日前3~7天提出退費申請者,退還繳交課程學費80%,請執原發票或收據辦理。◎超過1日(不包含1日)以上之課程,於開課後且未超過總課程時數1/3期間內提出退費申請,退還繳交課程學費50%,請執原發票或收據辦理。◎實際開課期間超過總課程時數1/3,將不予退費。◎開課前3天未提出退費或保留且未出席課程,將不予退費。◎申請課程(保留/轉班/延班)後,概不退費。◎若課程無法開課,將全額退費。◎退費方式:填寫退費申請書,並執原發票或收據辦理,退費時間須配合本會作業時間。 課程諮詢 承辦人:邱順祥/電話:02-25813521 分機412/電子信箱:csh@ieatpe.org.tw 檔案下載DOC108年保稅工廠保稅業務人員班期課程表(上傳).doc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