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
 本會全體會員 會址:台北市104松江路350號
速別
 最速件 傳真:(02)2542-3704
日期
 2017/5/26  承辦人:大陸業務組  林秀芬
發文字號
 (106)貿琮陸字第L0010號  

活動名稱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來函,檢送修正之「補助單位辦理推廣貿易業務核銷應行注意事項」暨附表,惠請轉知所屬會員廠商參考
活動內容

一、依據經濟部國際貿易局106年5月22日貿展字第1060250361號函辦理。

二、檢送修正之「補助單位辦理推廣貿易業務核銷應行注意事項」暨附表1份,請查照配合辦理。

三、旨揭函文如附檔。

附加檔1.
公函

會   長      黃        振       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