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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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9/25  承辦人:大陸業務組  林秀芬
發文字號
  (106)貿琮陸字第L0019號  

活動名稱

 有關「限制輸入貨品表」中CCC0206.10.10.00-8「牛肉骨,生鮮或冷藏」等21項貨品之輸入規定代號「113」修正內容,請查照。
活動內容

一、依據經濟部106年9月21日經貿字第10604604563號函辦理。
二、為配合衛生福利部開放進口牛肉政策之需要,「限制輸入貨品表」中CCC0206.10.10.00-8「牛肉骨,生鮮或冷藏」等21項貨品之輸入規定代號「113」修正為:自美國、加拿大、荷蘭、瑞典或日本進口時,應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申請輸入許可證。進口報驗時,應檢附出口國(地區)政府檢疫及食品安全主管機關簽發之證明書;自美國進口時,應另檢附輸臺證明書。
三、旨揭函文如附檔。

附加檔1.
公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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