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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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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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10/16  承辦人:大陸業務組  林秀芬
發文字號
 (107)貿進陸字第L0006號  

活動名稱

 財政部關務署新增郵局為出口推廣貿易服務費代收單位,請查照。
活動內容

一、依據經濟部國際貿易局107年10月9日貿服字第1070152541號函。
二、為便利出口人繳交推廣貿易服務費,自本(107)年10月15日起新增郵局為出口推廣貿易服務費代收單位,出口人可以持出口貨物代收費用繳納證到全臺各地郵局繳費(但需由出口人自付手續費。
三、旨揭函文如附檔。

附加檔1.
公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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