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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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別
 最速件 傳真:(02)2542-3704
日期
 2016/3/24  承辦人:大陸業務組  張育瑄
發文字號
 (105)聯琮字第L0004號  

主旨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公告自即日起,受理本(105)年下半年補助公協會設置「國家形象館(區)」業務之補助申請,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05年4月29日止,轉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國際貿易局1050323日貿展字第1050250203A號公告辦理。

二、本案新增補助上限限制:按照不同區域訂定每一攤位補助上限。

三、旨揭公告詳見附加檔及公告網址http://goo.gl/GkQiv6

承辦人
 張育瑄 專員
電話
 886-2-2581-3521 #536
傳真
 886-2-2542-3704
電子信箱
annachang@ieatpe.org.tw
附加檔1.
貿展字第1050250203A號公告
附加檔2.
不同區域每一攤位補助上限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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