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
 本會全體會員 會址:台北市104松江路350號
速別
 最速件 傳真:(02)2542-3704
日期
 2016/5/18  承辦人:大陸業務組  蕭佳玲
發文字號
 (105 )聯琮字第L0008號  
正本
 本會全體會員 
副本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主旨

 檢送經濟部國貿局「105年受補助單位辦理推廣貿易業務核銷應行注意事項」暨附表1份(如附件),轉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國際貿易局105年5月16日貿展字第1050250337號函辦理。 二、旨揭注意事項詳如附加檔。

承辦人
 蕭佳玲
電話
 (02) 2581-3521分機537
傳真
 (02) 2542-3704
電子信箱
hsiao@ieatpe.org.tw
附加檔1.
105年受補助單位辦理推廣貿易業務核銷應行注意事項

會   長      黃        振       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