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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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6/14  承辦人:大陸業務組  蕭佳玲
發文字號
 (105 )聯琮字第L0004號  
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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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本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主旨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函告印度商工部反傾銷對中國大陸、歐盟及我國進口之精煉萘(Naphthalene,HS:29029040)進行反傾銷調查事,轉請 查照,並於期限內回復印方。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國際貿易局10568日貿雙一字第1050005329號函轉據駐印度代表處經濟組竺經字第10500002470號函辦理。

二、旨揭函如附加檔。

附加檔1.
經濟部貿易局函

會   長      黃        振       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