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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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全體會員 | 會址:台北市104松江路350號 |
速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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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速件 | 傳真:(02)2542-3704 |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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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4/2 | 承辦人:大陸業務組 郭思妤 |
發文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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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貿進陸字第 L003 號 | |
來文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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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服字第1080150661A號 | |
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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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全體會員 | |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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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 |
主旨 |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函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CCC2103.90.90.30-8貨品名稱,轉請查照。 | |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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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經濟部國際貿易局108年3月29日貿服字第1080150661號函辦理。
二、CCC2103.90.90.30-8之貨品名稱修正為「味醂,以米類、米麴及酒精為原料,經混合、糖化、熟成製得,其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不超過15%,添加或不添加鹽或其他調味料,其專供烹調或調味用途且不適宜當作飲料飲用。」
三、前揭貨品之貨品名稱如附件「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修訂項目表」。 四、旨揭函文如附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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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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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函 | |
會 長 黃 振 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