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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4/2  承辦人:大陸業務組  郭思妤
發文字號
 (108)貿進陸字第 L003 號  
來文字號
貿服字第1080150661A號
正本
  本會全體會員  
副本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主旨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函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CCC2103.90.90.30-8貨品名稱,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國際貿易局108年3月29日貿服字第1080150661號函辦理。

二、CCC2103.90.90.30-8之貨品名稱修正為「味醂,以米類、米麴及酒精為原料,經混合、糖化、熟成製得,其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不超過15%,添加或不添加鹽或其他調味料,其專供烹調或調味用途且不適宜當作飲料飲用。」

三、前揭貨品之貨品名稱如附件「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修訂項目表」。

四、旨揭函文如附檔。

附加檔1.
公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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