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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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別
 最速件 傳真:(02)2542-3704
日期
 2020/8/26  承辦人:亞洲業務組  蔡孟修
發文字號
 (109)聯進字第L0048號  

主旨

 即日起「中華民國海關進口稅則/輸出入貨品分類表」下項輸出入規定,增列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或證明文件,可透過關港貿單一窗口電腦比對者,可免檢附紙本供海關查核。
說明

ㄧ、依據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貿服字第1097025731A號函辦理。

二、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來函公告自即日起「中華民國海關進口稅則/輸出入貨品分類表」項下其他相關輸出、輸入規定,增列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或證明文件,可透過關港貿單一窗口電腦比對者,出進口人應申報許可或證明文件之簽審文建號碼,免檢附紙本供海關查核,未透過關港貿單一窗口電腦比對者反之。

三、旨揭函文如附檔。

承辦人
 曾佩瑜
電話
 02-2397-7366
傳真
 02-2397-0522
電子信箱
piwu@trade.gov.tw
附加檔1.
公函
附加檔2.
公告
附加檔3.
其它相關輸出規定變更明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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