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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4/17  承辦人:  曾峻彰 專員
發文字號
 (102 )聯琮字第L0013號  
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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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本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主旨

 檢送新修正之「受補助單位辦理推廣貿易業務核銷應行注意事項」,轉請查照。
說明

  1. 依據經濟部國際貿易局102328日貿展字第1020250203號函轉據經濟部本(102)130日經貿字第10204600460號令發布修正「辦理貿易業務補助辦法」辦理。
  2. 檢附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函文影本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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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檔1.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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