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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6/27  承辦人:  曾峻彰 專員
發文字號
 (102 )聯琮字第L0015號  
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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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本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主旨

 檢送有關阿曼頒布國旗、國歌及國徽等代表國家標誌之使用新規定,印製上述標誌之相關商品未經核准不准進口事,轉請 查照。
說明

  1. 依據經濟部國際貿易局102624日貿雙一字第1027013715號函轉據駐阿曼代表處本(102)619日阿曼字第10200003520號函副本辦理。
  2. 檢附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函文影本乙份。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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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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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檔1.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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