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港自由貿易港區事業 <特許進出口商>
進口再加工外銷產品,免進口關稅、商港建設費、推廣貿易服務費、5%營業稅、無最低稅率3%不得退稅限大陸產品
返港核銷 >>> 返台核銷 * 品質改良 >>> 再造利潤
進口分裝 >>> 產品再造 * 簡易加工 >>> 深層加工
紡織半成品>>>加工成品
再加工出口產品不受大陸物品不得進口限制MWO, MP1
進口貨物得於自由貿易區內進行重整、包裝、修配、組裝、加貼標示
再行銷售至課稅區
利潤再造專線 Tel: (02) 8773 1152 Fax: (02) 8773 2828 黃輝雄
2006/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