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正在集結社群的力量!如果說,從2005年開始,部落格(Blog)一詞成為網路圈的顯學;那麼,2009年看來就是臉書(Facebook)、噗浪(Plurk)、推特(Twitter)等「微網誌」(Microblog)的元年!《華爾街日報》甚至指出,「微網誌」有潛力在未來兩、三年內,永久改變美國的商業模式。如果懂得經營微網誌,善用微網誌擦亮品牌,並建立一個可以直接與社群溝通的管道來創造話題、引領趨勢,微網誌也可以玩出大生意!

撰文/ 董珮真

 

日前,台灣發生了50多年以來最嚴重的水災,當正統管道無法消化各地陸續傳出的災情時,網友們自發性地透過噗浪(Plurk)等工具,匯整來自災區的第一手消息,不僅代為尋人,進而集結救援物資,動員組織參與救援行動,甚至是互相打氣、為災民祈禱,充分展現了社群團結的力量。

近期,台灣的上班族也興起一種「開心農場」的遊戲,這種發跡於臉書(Facebook)上最夯的遊戲,幾乎是人人趨之若鶩,據稱在台灣已擁有超過40萬名用戶,甚至還有上班族因為忙著「種菜」,引發企業主開除員工事件,足見其影響力之強大。



◎ 微網誌 另一種形式的部落格


「微網誌」結合了Web2.0的互動概念,可說是另一種形式的部落格。根據維基百科的定義,微網誌(或稱為微型網誌、微部落格、微博客)是一種允許用戶即時更新簡短文本(通常少於200字),並可公開發布的部落格形式。

它允許任何人閱讀、或只能由用戶選擇的群組閱讀。這些訊息可以多種方式傳送,包括短訊、即時訊息軟體、電子郵件、MP3或網頁、甚至是多媒體,如圖片或影音剪輯。微網誌的代表性網站,也是創立最早的始祖:推特(Twitter),這個詞甚至已經成為微網誌的代名詞;加上美國總統歐巴馬(Barack Obama)成為頭號愛用者,隨後並在脫口秀名嘴歐普拉、NBA中鋒俠客歐尼爾等名人的加持下迅速竄起。

微網誌最大特色在於:一是「簡短」,它不需像部落格的長篇大論;二是「即時」,只要透過手機等移動式通訊設備,隨時隨地都能抒發心情;三是「接觸面廣」,它不像MSN會有私密性考量,讓使用者可以自由自在與陌生人在平台上互動。而且它更打破了一般人與名人之間遙遠的距離感,一般人不太可能跟歐巴馬或歐普拉MSN,但卻可透過微網誌清楚知道,他們每一個「當下」的心情。

著名部落客「啪啦站長」孫傳雄指出,由於微網誌限制了每一則發文的字數,使得整個形式與使用概念有了很大的轉變。微網誌的重點不再是把文章寫好,而是如何與網友溝通。因此,微網誌的核心除了每篇短文的內容之外,更重要的是與朋友、粉絲、或稱跟隨者(Followers)間的溝通功能。

簡單地說,我每一則短文發出去,並非是自言自語而已,更重要的是能讓我的朋友與粉絲看到,且能夠接受我訊息的人,是「自願性」成為我的朋友或粉絲。我可以與這些好朋友培養感情,讓他們感受「足感心」,進而持續去接受訊息,而這種「貼近感」不僅像MSN是一對一的,還可以形成一對多的貼近感。

這種功能,除了為個人在網路上帶來新的使用視野外,對於商業行銷的運用更是重要,因為,它象徵的是網路上傳遞訊息,不再那麼虛無縹緲,而可以真正瞭解訊息接收者有多少,它甚至超越了部落格一直想達成的訊息推播功能。因此,在國外已有為數不少的名人或企業,開始運用微網誌這類型的網路行銷機制,來達成更有效的客戶關係管理與連繫。



◎ 網路溝通新媒介  躍升社群霸主


這波微網誌熱潮,其實並非無跡可循!從全球最有權勢的男人歐巴馬,早在當選以前就已經是推特的重度使用者;還有艾希頓庫奇與CNN公開挑戰,誰先到達100萬跟隨者的門檻誰就獲勝等,都炒熱了各社群網站的人氣。根據尼爾森公司今年8月調查,在美國、若干歐洲國家、巴西及澳洲,有2.76億人使用電子郵件(伊媚兒e-mail),比一年前成長21%,但使用社群網站者已突破3億人,年增率達31%。

十年河東、十年河西。電子郵件曾經是網路人際溝通的王道,但曾幾何時,伊媚兒似乎過氣了!如今,臉書、噗浪、推特等社交工具接連冒出頭,在網路新世界搶佔一席之地,伊媚兒已不再稱霸。許多社會脈動,也漸漸透過這些新的即時性網路溝通媒介擴散開來。

然而,溝通交流的模式已不再只限於一種,伊媚兒風行之際,剛好是全球開始連上網際網路的模式;如今,隨時隨地在哪裡都可以上線,而且速度更快,使用者可隨時修改狀態,好友一登入便知對方現況。

這些網路新工具,不僅讓人際溝通日漸頻繁,也使得溝通越來越不正式,文字不經斟酌,隨便一寫就可送出,因為沒必要寫長篇細節昭告天下。但新工具也並非零缺點,這麼多訊息,無論在私密性或親暱感都會大打折扣,而且訊息過多,斷定訊息的重要性越來越難,如果不仰賴過濾軟體,鐵定會溺死在訊息大海裡。再說這些看似將取代伊媚兒的服務,究竟是節省時間,還是更浪費光陰?答案可能是見仁見智。



◎ 你有Facebook嗎?  臉書掀起旋風


自從2004年臉書(Facebook)成立上線以來,在世界各國引起不小的旋風,成立雖才僅有5年,2007年便成為全球最大的社群網站,使用人口已超過3億人。

Facebook目前已是全球最受歡迎的社交網站,多數人每天開電腦第一件事,就是先登入該網站來查看朋友的動態,尤其是這二年來有了中文版本後,更在台灣大行其道,再加上「開心農場」等小遊戲的推波助瀾,便在天時、地利、人和之下,掀起一陣旋風,成為一個新興的社群網站。今年7月底,人氣更達到沸騰,在台灣會員數已正式突破100萬人,估計使用者約有300萬人左右。

「你有Facebook嗎?」也成為最in的流行語。根據波仕特(pollster)線上市調網針對15至65歲會員進行調查顯示,有高達九成民眾知道Facebook,其中有將近六成「知道且已經加入」,有17.32%「想加入但還沒加入」,「不想加入」只占了14.60%。可見網友暱稱為「臉書」的Facebook,已經在大多數人生活中占有一席之地。



◎ 你今天噗了嗎?  噗浪掀熱浪


而2006年10月問世的微網誌推特(Twitter),截至2009年5月最新資料,全美用戶已迅速擴增至1,760萬人,比前一年暴增逾27倍,至於全球用戶數已狂飆至3,200萬人,是全美及全球排名第3的社交網站,僅次於Facebook與MySpace。

反觀台灣,微網誌平台則以被網友暱稱為「噗浪」的Plurk為大宗,成立於加拿大,2008年6月於台灣正式上線後,僅僅透過口耳相傳,很快就在半年內累積10萬用戶,估計目前台灣使用者已超過百萬人,更成為Plurk全球前5大使用國家。「你今天噗了嗎?」更成為一句流行問候語。每天70萬人次的超高瀏覽率,更似乎讓「噗浪」成為2009年台灣最強的熱浪了!

噗浪目前已有包含中文在內的20餘種語言版本可用,最大特色就是一條「橫移時間軸」(Timeline),透過這一時間軸讓使用者可以滑鼠拖拉方式,來閱讀自己跟好友的所有訊息標題,這帶給使用者一個更新奇的使用經驗,讓大家隨時隨地都可跟一群志同道合的人,分享最新動態,用140字大喊:「我們是一國的!」

「Karma經驗值」也是一大特色,是噗浪中的熱度值。當你擁有越多朋友與粉絲、越常發佈訊息,訊息越多人回應時,Karma值就會增加,擁有更高的Karma可以享受更多服務,如額外的表情符號等。而發表適量的噗浪、保持活動都可增長Karma;但長期不活動,發表過量的噗浪,交友申請被拒絕也會減少Karma。

像微網誌這樣的網路社群工具,在網路行銷時代的重要性將與日俱增。套一句部落格觀察站長食夢黑貘的說法:「除了大眾媒體之外,還有哪種方法,能讓企業有機會在2小時之內,接觸到數千人呢?」



◎ 吸引力法則 創造話題、引領趨勢


事實上,由於具備了訊息發送簡便、傳播快速,上線人數眾多等特色,微網誌在企業端與非企業端的運用越來越多。

以企業端的運用為例,不論是沃爾瑪、戴爾電腦等跨國大企業,或是傳統的街坊型小雜貨店,都能以極低廉的成本,透過微網誌迅速傳遞能引發顧客興趣的訊息,並與顧客持續保持雙向的互動。

例如,透過微網誌平台提供研發中或即將推出的新產品,讓顧客「搶先看」,並根據消費者的回應,改進產品的缺失、調整和修改產品構想,乃至於行銷組合內容的微調(如產品價格),並可從中找出充滿熱忱、足以成為影響者的「推友」,以便日後做為行銷操作的主要標的對象。

《噗浪玩出大生意》作者陳建洲指出,過去的網路行銷,多數做法是由企業設立一個網站或部落格,希望網民可以看到;但在社群網站興起的年代,企業要反過頭來,到社群網站上建立灘頭堡,到上面去跟網友互動。這是「微網誌」興起年代中,企業不可不知的演進。

也就是說,過去的網路行銷,是要把人拉進來,不管是拉進你的網站,拉進來看你的廣告都好;但社群時代的網路行銷,是把訊息送到人多的地方,跟社群發生關係後,才想辦法把人拉進來。絕大多數的行銷人,擅長作「拉人」的工作,這是Web1.0的行銷方式;但社群行銷,強調的是「吸引力法則」,讓社群自然而然向你靠攏。

對大多數的網路使用者來說,使用這樣的社群工具,目的很單純,只是希望跟朋友聊聊天,或希望認識新朋友,也用來接收最新訊息等。但對行銷人來說,「人多的地方就存在著商機」,這是行銷的絕佳機會,無論如何絕對不能放棄。如果懂得經營微網誌,的確有可能借力使力,善用微網誌擦亮品牌,並建立一個可以直接溝通社群的管道,進一步透過微網誌創造話題與引領趨勢。



◎ 微網誌  也可能玩出大生意


微網誌對企業行銷來說,究竟有沒有幫助?其實只要用對方法,當然可能玩出大生意!但可惜的是,大多數企業對於網路行銷,還停留在相當粗糙的Web1.0時代,遑論像噗浪這種互動性高又即時的新服務平台。還有些企業就像推銷員一樣,貿然踩進噗浪客的領域,就想來做生意,最後落個噓聲四起的下場,還惹人訕笑。當企業品牌賣力地在微網誌上表演,卻發現事倍功半,力有未逮,這可不能怪網友不理你,要怪只能怪你不懂網友的心!

這種非傳統的行銷方式,對於許多企業來說,將會是一大挑戰。Facebook創辦人魯克伯(Mark Zuckerberg)曾說過,傳統行銷人想的是:「如何建立一個屬於自己的社群,但實情是,社群原本就在這裡,做著他們喜歡的事情。」他們到社群網站,是來交朋友的,不是來看廣告的,所以他們不喜歡企業粗魯地用廣告來侵入他們的小天地。他們會期待企業願意傾聽他們的聲音,釋放更貼近真實的訊息來與他們互動。要打動噗浪客最好的辦法,就是用正確的態度與方法加入他們。

因此,陳建洲認為,「與其說要在微網誌上建立社群,不如說在微網誌上接觸社群」,利用微網誌當作「擴音器」,將你原本在網站或部落格上的新訊息傳遞出去,如果你的訊息夠誘人的話,這是一個可以在短時間之內就達到一定覆蓋率,進而將流量導到自家網站的管道。



◎ 聊天行銷  運用社群的槓桿原理


說穿了,微網誌就是一種聊天行銷!微網誌的精神,在於對話,「噗友不是來看你傳教的!」在網路社群中所要營造的,是一個大家族的氣氛,營造的方法靠真誠的互動,靠真心的對話。這些對話或許是草根性的,不見得有意義的內容,可能很瑣碎,也可能很不友善,但企業的品牌形象,就是在這一次又一次的對話過程中,傳達給社群了。

歐巴馬是最佳例子。他在芝加哥初出茅廬時,只動用10名幕僚及700位志工,就成功讓15萬名新選民完成登記;在美國總統大選時,利用「我的歐巴馬」(MyBo)網站,募集了150萬名會員,募得了6億餘美元的競選資金,這就是社群的槓桿原理:「找到一群支持者,然後你就擁有撐起地球的本錢!」

但經營社群的最大忌諱,就是宣傳時才出現,宣傳期一過人就不見了!這是絕大部分網路行銷的通病。因此,社群的從無到有,需要持續的經營,然後看著社群慢慢變大,要想在社群網站讓企業的品牌訊息發酵,重要的不是訊息,而是接觸的頻率。所以說,微網誌行銷跟過去的網路行銷最大不同在於:它是一場長期戰爭,需要長期的投入與經營的策略。

現在,大家或許正等著看,誰會是社群網站的最後贏家?哪家公司能贏得最後勝利?這種思考或許並未看懂真正的機會。網路本身就是一個社群網絡,現實生活也是,只不過網路提供更多方式,讓我們與人群有更多連結。

結合人際與網路關係,將提供實體與虛擬世界最好的機會。微網誌除了具有口碑行銷效果外,將比部落格更具有社群行銷的效果。透過朋友、粉絲的互動來往,也更能有效發揮社群的黏度,最後的贏家,將會是在網路世界混亂的社交網絡中,提供優雅的組織者,而能夠善用社群網站的贏家,將會在虛擬世界創造出無盡的財富。

 
     
     
 
 
   
 
 
 
 
 
 
 
 
     

221期 •2009年11月1日出刊 •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