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電工資訊(含攝影器材)
發函日期:
  2010/6/15
發文文號:
  (99)貿昭業字第00798號
受文單位: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建議要旨:
  有關標檢局規劃將「外投式多媒體投影機及類似商品」納入應施檢驗範圍,本會表達反對意見。
     

主管單位回覆:

 

標檢局於99年9月8日召開研商會議,會中決議,針對實施檢驗、檢驗範圍、檢驗標準、檢驗規定等請規劃單位再檢討並研究其可行性;以流明值為檢驗範圍之判定標準,因意見紛歧,請公協會及各廠牌業者提供資料或其他判定依據,供該局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