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紡織品
發函日期:
2010/7/19
發文文號:
(99)貿昭業字第01026號
受文單位:
經濟部
建議要旨:
關於洗衣商業團體建議服飾品應標示使用有效年限,本會表示不贊成,建請經濟部維持目前「服飾標示基準」應行標示事項。
主管單位回覆:
研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