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大陸貿易研究
發函日期:
  2010/9/30
發文文號:
  (99)貿昭業字第01465號
受文單位:
  總統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經濟部、海峽交流基金會
   
建議要旨:
  與台灣省、高雄市、台北縣進出口公會聯銜建請對台灣未生產或產量不敷國內需求之農產品,重新檢討並開放自大陸進口,以維護廣大消費者權益。
     

主管單位回覆:

 

1.行政院農委會99年11月12日以農際字第099017
5225號書函函覆略以,國內目前小麥、紅豆、蕎麥、黃豆產量皆不敷國內消費需求,惟基於糧食安全並避免對國內農民造成衝擊,現階段皆不宜開放自中國大陸進口。 
2.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於991230日召開「開放大陸物品輸入審查會議(99年度第6次會議)」決議,乾紅豆、小麥及其加工製品、去殼蕎麥仁、黃豆等,屬敏感性商品,為馬總統發表之農業政策「繼續管制830項農產品」,現階段並無開放空間,不准進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