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大陸貿易研究
發函日期:
  2010/1/28
發文文號:
  (99)貿昭陸字第00122號
受文單位:
  經濟部
   
建議要旨:
  建請放寬「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及「海外參展建置國家形象館申請補助經費要點」對大陸市場補助25%上限。
     

主管單位回覆:

 

國貿局回覆:查本(99)年度迄至目前對中國大陸之補助比例達24%,基於全球佈局及鼓勵業者赴其他新興市場拓銷之考量,目前仍暫維持對中國大陸25%之補助上限,未來再視兩岸經貿發展伺機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