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接軌國際會計制度,建請儘速確定相關租稅法規之因應方向。
(一)為與國際會計制度接軌,金管會宣佈我國自民國102年元旦起實施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各上市櫃企業的財務報表表達方式將有鉅變,目前多數企業已陸續評估及導入IFRS對財務報表之影響。
(二)IFRS財報與原我國會計準則財報間存在許多差異與變化,我國上市櫃公司將自102年起採用IFRS,101年1月1日將是國際會計準則資產負債表開帳日。為因應IFRS之導入,建請儘速確定相關租稅法規之因應方向,讓企業可以及早列入IFRS導入計劃中,以減少不確定因素致增加企業的額外成本負擔。例如:企業導入IFRS導致保留盈餘變動或調整後,到底屬應課稅性質或非課稅性質,如何區分尚有疑義,並將進一步影響稅額扣抵比率的計算,及投資人的可扣抵稅額。且由於保留盈餘調整不管是正或負或重分類,原則上均屬未實現之評價性質,是否排除課稅性質及排除納入扣抵比率之計算(認定屬87年度以前之保留盈餘層),以降低影響範圍,期能儘速訂出方向,以利企業遵循。
(三)另外,百貨業之居間買賣及顧客忠誠計劃,因採用IFRS將導致營業額淨額或遞延認列之劇烈變動致財稅差異擴大,並影響銷項及進項申報及繳退稅,建請擴大接軌降低差異調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