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紡織品
發函日期:
  2011/8/5
發文文號:
  (100)貿昭業字第01200號
受文單位: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建議要旨:
  本會於100年8月5日以(100)貿昭業字第01200號函覆標檢局100年7月19日經標二字第10020009110號函請本會蒐集「紡織品商品標示可能遭遇之問題」,並建請實施日前再次召開說明會,以利業者遵循。
     

主管單位回覆:

 
該局於100年8月31日召開「研商應施檢驗紡織品商品標示規定會議」,針對業者紡品可能於邊境查驗遭遇問題進行討論與決議,由於商品標示法若干條文於邊境查驗時,基層執法者恐難執行,有鑑於此,標檢局會議中表示將採雙軌制,未來朝調和兩法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