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中西藥
發函日期:
  2014/6/3
發文文號:
  (103)貿琮業字第00785號
受文單位:
  衛生福利部
   
建議要旨:
  針對衛生福利部103年5月9日以衛部中字第1031860906函詢增訂「中藥材邊境查驗品項」乙案,本會建議如下:

一、 建請就列入邊境抽批檢驗之中藥材品項,比照食品逐批檢驗方式,得免附檢驗合格證明文件。
二、 配套措施尚未完善前,肉桂(含桂枝)、人參(含紅參、白參)、西洋參、陳皮(含橘皮)等品項不宜列入此次邊境查驗品項。
三、 本會建議得新增7項書面審查中藥材為柴胡(含銀柴胡)、黃芩、半夏、牛膝、大黃、黃連、防風。
四、 近年中藥業者面臨服貿協議與邊境抽驗品項逐年增加之雙重壓力,對以中小型企業經營之中藥業者不免負擔過重,建請 貴部在要求管理前提下,能提供獎勵輔導措施,使產業發展正常化。
     

主管單位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