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港區事業得否以F4出口報單申請原產地證明書乙案,本會意見如說明如下:因現行F4出口報單資訊尚不足以據之核發原產地證明書,且本會同時為原產地證明書之簽發單位,如放寬申請資格,恐不利後續查核追蹤,建議在未有完善配套措施前,不宜貿然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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