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食品
發函日期:
  2015/2/3
發文文號:
  (104)貿琮業字第00159號
受文單位: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建議要旨:
 

針對本會104113日召開第17屆食品添加物小組第10次會員會議內容,本會向衛福部食藥署建議如下:

一、針對報驗義務人輸入產品屬採加強抽批查驗者,得向查驗機關申請具結先行放行,每次須繳交該批產品到岸價額之二倍保證金,對於進口次數頻繁的廠商,造成資金積壓及手續繁複的負擔,建請允許業者提供保證金專戶直接於帳面上扣、退款,俾簡化繳款及退款流程。

二、為避免業者重覆登打,建請將「非登不可」及「非追不可」登錄平台整合為單一登錄平台,以提升業者登錄效率。

     

主管單位回覆:

 
附加檔:
  本會建議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