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委員會以104年7月6日公製字第1040009869號函覆略以,關於處理國內物價問題,政府係以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統籌各部會妥適因應,針對各項民生物資之查察,倘財政部、經濟部及衛生福利部各相關產業主管機關依其主管法規及組織權限,採取適當因應措施或所為之協調與調查等行政作為,該會予以尊重,並配合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之分工進行查察或跨部會之合作。
經濟部以104年7月15日經貿字第10400633090號函覆略以,查凡屬准許進口之貨品,無論係在進口時或進口後,貿易局對該等貨品之價格均未予以干涉,惟該局係貨品輸出入之主管機關,對於貨品輸出入所產生之供需或價格變化情形,仍須加以掌握及瞭解,故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對於受某些因素(例如日圓貶值、國際乳奶降價)之影響造成進口物品價格或供需發生變化時,均適時洽(邀)請相關進口業者、通路商或公會等進行意見之交換,以澄清並解決問題,俾符合社會期待。
衛生福利部以104年7月20日部授食字第1049904400號函覆略以,關於處理國內物價問題,政府係以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統籌各部會妥適因應。該部掌管食品衛生安全,提供消費者安全衛生並兼具多元化之產品,並配合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之分工進行查察或跨部會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