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食品
發函日期:
  2016/9/6
發文文號:
  (105)貿琮業字第01180號
受文單位:
  衛生福利部
   
建議要旨:
 

關於本會105831日針對衛福部預告訂定「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草案,補充意見如下

一、該草案對胡椒屬、薑類之總黃麴毒素、黃麴毒素B1及赭麴毒素A限量標準訂為5~15μg/kg,然因黑胡椒係由未成熟之胡椒果實經陽光曝曬,使外皮經真菌反應作用逐漸熟成、變黑,並收縮成為最後薄皺的一層而得;白胡椒則是由黑胡椒在流水中浸泡約一星期,使外皮鬆軟進而脫落,並經日曬成為乾品,鑒於加工過程溫度與濕度較高,難免產生前述污染物質。另薑的食用部位為土壤下的塊莖,因土壤中微生物的汙染,亦無法在加工中完全去除相關毒素的累積。

二、我國香辛料主要仰賴進口,黑、白胡椒之主要出口國為越南、印尼、印度、馬來西亞、斯里蘭卡及巴西等開發中國家,基於經濟關係,普遍無預算添購高耗能之先進烘乾設備,且該等國家與美國、日本均未對該類產品之赭麴毒素訂定管理標準,加上相關產品具辛辣特性,不致於過量食用,建請上述食品在未取得足夠背景值前暫緩制定與檢討污染物限量,並請再延長預告期至少2個月,俾利妥善收集意見。

     

主管單位回覆:

 
衛福部105105日函覆,香辛料普遍有微生物汙染情形,其中真菌毒素之規定係參考歐盟,惟查後市場監測結果均符合草案標準。
附加檔:
  本會建議與食藥署函覆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