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食品
發函日期:
  2017/5/26
發文文號:
 
受文單位:
  衛生福利部
   
建議要旨:
 

檢送衛福部有關辦理嬰兒配方食品與較大嬰兒配方輔助食品查驗登記審查時,請申請商增加提供該等商品於國外售價資訊之意見。

說明:

一、              我國嬰兒奶粉主要來自進口,國外供應商為配合國內查驗登記已大費周章準備相關資料,且國內新生兒人數逐年減少,嬰兒奶粉市場規模小,進口業者在國際採購議價居於劣勢,若再要求提供國外售價資訊,不僅徒增業者困擾,也恐對國內市場怯步。

二、              該類產品之原廠多為國際大品牌公司,產品銷往多國,其售價會因各國匯率、管銷成本、銷售量、當地法規、預期獲利等不同訂定,加上各國對通路商制定價格的規定也不同,如國內公平交易委員會即規定業者不得要求通路商訂定單一價格,故通路商自行依在地營運成本、市場機制、行銷策略等制訂售價,國外原廠實在難以掌控各國售價,爰建請貴部審查旨揭商品查驗登記時,勿再要求申請商提供國外售價資訊,俾維持貿易順暢。

     

主管單位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