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儀器
發函日期:
  105/3/20
發文文號:
  (106)貿琮業字第00564號函
受文單位:
  財政部賦稅署
   
建議要旨:
  本會建請財政部賦稅署加強輔導公立醫療機構使用電子發票,意見如下: 一、 貴署為落實節能減碳及推動電子發票政策,自今(106)年1月1日起,欲新申請開立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之營業人將停止核准申請,改使用電子發票系統;原領有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之營業人雖得續行使用,然為利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能順利落日,將另行核定停用日期。 二、 業者為配合政策,多期望能積極導入該系統,惟貨品進入公立醫療機構時,仍被要求提供電子發票影本查核,始得交貨請款,不僅造成已導入本系統之業者成本負擔,亦有違政府落實節能減碳目的。 三、 爰此,建請積極輔導公立醫療機構,建構電子發票系統平台,並培訓專責人員協助各機構及業者導入本系統,俾利電子發票政策普及化,發揮最大效益。
     

主管單位回覆:

 
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函覆略以,若日後有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操作,請洽該中心客服專線:0800-521-988協助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