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s:
一、 輸入「醫用口罩」需由取得醫療器材藥商許可執照者向食藥署申請查驗登記證,藥商許可證請向所屬地方衛生局申請,查驗登記證請向食藥署申請,申請流程:https://www.fda.gov.tw/TC/siteList.aspx?sid=610。
若無法確認是否為一般口罩或醫用口罩,請向食藥署申請屬性管理查詢:https://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2216,一般口罩不得宣稱療效。
二、 個人以快遞(DHL, FedEX,UPS…等快遞業者)、國際郵包(EMS國際快捷)方式輸入超過250片醫用口罩者,除申辦貿易局輸入許可並於後續登錄流向外,另應向食藥署書面申請個人自用同意文件及專案進口醫療器材供自用之切結書等資料,申辦方式及表單請參閱食藥署網站:
https://www.fda.gov.tw/TC/siteListContent.aspx?sid=2230&id=25409。
若對於輸入醫用口罩程序有疑問,請洽: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諮詢專線02-23977385
衛福部食藥署醫療器材諮詢專線02-81706008
Ans:
一、 輸入「藥用酒精、乾洗手或其他宣稱肌膚及手部清潔、消毒、抗(殺)菌外用等藥品」,需由取得藥品藥商許可執照者向食藥署申請查驗登記證(180天),藥商許可證請向所屬地方衛生局申請,查驗登記證請向食藥署申請,申請流程:https://e-sub.fda.gov.tw/dohclient/Login.aspx?ReturnUrl=%2fdohclient%2fManager%2fLogin.aspx。
二、 食藥署於2020年2月19日發佈「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之供防疫自用藥用酒精、乾洗手或其他宣稱肌膚及手部清潔、消毒、抗(殺)菌外用等藥品輸入申請程序:
(一) 鑒於本次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之疫情,符合緊急公共衛生規範,國人得依藥物樣品贈品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七款及第四條規定向食藥署申請輸入「藥用酒精、乾洗手或其他宣稱肌膚及手部清潔、消毒、抗(殺)菌外用等藥品」以供個人防疫需求使用。
(二) 適用期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
(三) 檢附資料說明如下:
1.申請者資格證明文件:
(1) 一般民眾:國民身分證、護照、外僑居留證或外僑永久居留證影本。
(2)藥商:藥商執照影本。
(3)其他機關、機構、法人團體:立案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2.檢附產品外盒及說明書影本。
3.填具貨品進口同意書申請書(一式三聯)。
4.填具切結書(包含使用對象、產品名稱及數量)。
(四)屆時核准後得依食藥署核發之貨品進口同意書第二聯:申請人報關用聯逕向海關申報通關提領。
(五)公告網址: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5924
三、 若不確定欲進口之相關產品屬性,可檢附產品之處方、成分、含量、用法用量、用途作用/效能、產品外盒、標籤、說明書等,正式函文至食藥署申請產品屬性判定,確認是否為藥品。若為一般商品,不得宣稱療效,屬性判定QA參考食藥署2010年11月30日常見問答網址:https://www.fda.gov.tw/TC/faqContent.aspx?pn=2&id=967
Ans:
業者可以參考「貿易業海關原產地認定作業標準說明與實作」,歡迎下載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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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
Ans:
依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之認定,代購關係雙方之一方以提供代購服務為營業,該方即為消費者保護法所稱的「企業經營者」,企業經營者為消費者代購商品亦屬消費關係,應適用消費者保護法,消費者原則上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規定,在收受商品七日內無條件解除契約。但前述消費者解除契約之權利,行政院另定有「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其中第2條規定,於符合以下事由,且企業經營者已將該事由告知消費者,可排除解除權之適用: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
◎報紙、期刊或雜誌。◎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依前述準則,如果是消費者下單後,企業經營者才代為購買該商品,可能可以認為屬「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請注意,立法理由表示,消費者依現有顏色或規格中加以指定或選擇者,非屬本款所稱之客製化給付),在已經明確告知消費者的情況下排除解除權之適用。
(資料來源:惇安法律事務所)
2019.11.14
Ans:
依法院見解,直接取用有國外品牌之圖片,而未自行修改時,可能不至於使消費者誤認商標權人;但擅自取用圖片,也可能有侵害著作權的問題。我們建議,還是取得國外品牌網站同意取用圖片較妥。
(資料來源:惇安法律事務所)
2019.11.14
Ans:
1.首先請向國外Forwarder索取失竊相關證明文件,包含國外官方失竊報告(報告中需有完整人、事、時、地、物)及失竊現場照片、貨物出貨及進倉證明、收貨證明等。
2.了解貨物運輸損失的理賠規定及賠償金額,視賠償金額大小來考慮需進入法律程序。
201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