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本會交通器材、環保研究小組會員會址:台北市104松江路350號
速別普通件傳真:(02)2542-3704
密等
日期2022/8/10 承辦人:國內業務組蔡政伯
發文字號(111)貿漳業字第01208號電話:(02)2581-3521分機:455
來文字號環署空字第1111103497號函
活動名稱行政院環保署訂於111年8月12日(五)舉辦「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6修正草案公聽會」,歡迎儘速報名!
活動內容

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1年8月5日環署字第1111103497號函辦理。

二、本次會議討論事項:

  1. 為加速報廢老舊大型柴油車,改善空氣品質,以提升大型柴油車車主汰舊換新意願,該條例第12條之6原規定:報廢95年9月30日以前出廠,及95年10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出廠,且於95年9月30日以前取環保署核發之汽車車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之大客車、大貨車、大客貨兩用車、代用大客車、大型特種車者,在購買新大型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後,每輛最高減徵貨物稅新臺幣40萬元。
  2. 經環保署預估111年12月底尚有78,000輛符合本條例之大型柴油車未汰換,為鼓勵該等老舊車輛車主汰舊換新車輛,擬修正本條例第12條之6修正草案,修正延長購買大型柴油車減徵貨物稅措施4年至115年12月31日止。

三、報名方式:

  1. 會議舉辦方式:環保署4樓405會議室(同步以視訊會議進行)
  2. 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yijzstZoHCUNCHbd7 (延長至8/11星期四中午12:00前)
  3. 視訊連結:meet.google.com/odz-phqi-gri
  4. 聯絡人:李璦秀特約環境技術師,電話:02-2311-7722#6311

四、旨揭來函敬請參閱附加檔。

主辦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附加檔1.環署空字第1111103497號函

理   事   長      黃        教       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