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 |
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香港商法蘭克福展覽有限公司 |
徵展單位: |
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 |
展覽日期: |
2013年10月10日至13日(週四至週日) |
展覽地點: |
上海浦東新國際展覽中心 |
展覽項目: |
△樂 器 展-絃樂器/電聲樂器/鋼琴、手風琴及鍵盤樂器/音樂相關電腦軟硬體/木管樂器/銅管樂器/打擊樂器/中國傳統樂器/樂譜及配件/音樂相關服務、協會和媒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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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燈光音響展-專業燈光設備及技術/專業音響設備及技術/音視頻集成系統/舞台機械設備、裝置、系統及技術/專業燈光設備及技術/雷射展示技術及設備/舞台特效/專業燈光音響相關服務、協會和媒體/公共廣播器材/LED產品及大螢幕/會議系統/相關配件 |
報名方式: |
廠商請填妥報名表及蓋大小章後,先傳真並來電確認再將正本連同保證金支票郵寄回本會。保證金金額每12平方公尺為新台幣五萬元,隨攤位面積增加而遞增。保證金支票僅作為參展意願之確認,與場租費用不相扣抵。支票抬頭請開立: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到期日:102年6月30日。此支票將不兌現,僅供作租用攤位保證。待參展費用全部繳清後,本會會將原票無息掛號寄回。 |
參展費用: |
△樂 器 展:每平方公尺美金$314元 / 標準攤位為12平方公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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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燈光音響展:每平方公尺美金$335元 / 標準攤位為12平方公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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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可應廠商要求規劃其他規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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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配備包括:公司招牌、可鎖櫃1個、投射燈4盞(100W)、會議桌1張、會議椅3張、展示層板6片、插座1個(500W)、紙屑桶1個、地毯等。 |
付款方式: |
將開立繳費通知供廠商銀行電匯付款-參展費用請於本會收款通知所訂之繳款截止日前,全數以「美金」匯款至指定帳戶。匯款完成後請將水單或匯款電文傳至本會對帳。貴公司先前繳交之保證金支票將於確認收到匯款後,以掛號郵寄無息原票退還予 貴公司。 |
攤位分配: |
1.台灣團攤位位置將由展覽公司彙整廠商面積需求後依廠商需求面積大小先行規劃,遇同面積的廠商則以報名先後順序選位。選位面積及規格將視大會平面圖,以儘量符合廠商報名表上所填的需求為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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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展覽公司有權因大會變更平面圖或因市場需求之改變,必要時調整攤位位置。遇轉角攤位數量不足等特殊狀況,將以申請面績及報名先後順序為優先之考量標準。 |
取消參展: |
報名經本會確認後取消參展,則原繳交之保證金支票不予退回。 |
參展補助: |
1.本展已獲得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推廣貿易基金補助,本會、新入會會員參展商均可獲得展位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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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裝廠商請加「Taiwan」一等一標章(圖檔請向本會索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