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本會加工食品小組會員會址:台北市104松江路350號
速別最速件傳真:(02)2542-3704
日期2013/7/3 承辦人:國際業務組羅玉卿
發文字號(102)貿琮國字第00944號電話:(02)2581-3521分機:404
活動名稱檢送有關菲律賓食品藥物管理局頃發布通告規定進口及製造澱粉質食品(澱粉、粉圓及麵條)業者須於102年7月31日前提出不含「順丁烯二酸」之檢驗證明,轉請 查照。
活動內容

一、依據經濟部國際貿易局102年6月27日貿服字第1027014205號函轉據駐菲律賓代表處經濟組102年6月26日台菲經字第10206032510號函辦理。

二、檢附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函文影本乙份,詳如附檔,請 參考。

附加檔1.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函文影本

理   事   長      黃        振       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