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本會全體會員會址:台北市104松江路350號
速別最速件傳真:(02)2542-3704
日期2013/7/4 承辦人:國際業務組李林謙
發文字號(102)貿琮國字第00958號電話:(02)2581-3521分機:418
活動名稱【經濟部國貿局】有關阿曼頒布國旗、國歌及國徽等代表國家標誌之使用新規定
活動內容

  1. 依據經濟部國際貿易局102年6月24日貿雙一字第1027013715號函辦理。

  2. 有關阿曼頒布國旗、國歌及國徽等代表國家標誌之使用新規定,印製上述標誌之相關產品未經核准不准進口。

  3. 相關訊息,詳如附件檔。
聯絡人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王杰舜先生
電話02-2397-7248
傳真02-2358-4339
電子信箱csw-101@trade.gov.tw
附加檔1.經濟部國貿局公函

理   事   長      黃        振       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