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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12/19 承辦人:國際業務組陳佩榆
發文字號(102)貿琮國字第01913號電話:(02)2581-3521分機:404
活動名稱新加坡農糧獸醫局自103年2月3日起正式實施順丁烯二酸之台灣部分食品輸銷新加坡管制規定,轉請 查照。
活動內容
  1.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102年12月13日貿服字第1027029629號函轉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102年12月11日FDA食字第1026025582號函辦理。
  2. 依上揭TFDA來函,自明年2月3日我國食品輸銷新加坡,將依新加坡進口貨品稅則號別,其中之11029010、11031920、11081990、11062010、11081400、19030000、11062090、190211、19021920、19021930、19021940、190230等12個貨品稅則號別產品,規定每批船貨需檢附順丁烯二酸檢驗證書及測試報告。
  3. 為因應要求我輸星食品應檢附順丁烯二酸檢驗證書及報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已於本年102日增訂相關文件,其相關資訊並公布於該署網站「順丁烯二酸酐化製澱粉」專區。

主辦單位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聯絡人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曾佩瑜 小姐
電話02-2397-7366
傳真02-2397-0522
電子信箱piwu@trade.gov.tw
網址www.fda.gov.tw/TC/siteList.aspx?sid=3529
附加檔1.經濟部國貿局公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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