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本會全體會員會址:台北市104松江路350號
速別最速件傳真:(02)2542-3704
日期2014/6/30 承辦人:國際業務組陳佩榆
發文字號(103)貿琮國字第00930號電話:(02)2581-3521分機:404
活動名稱有關印尼貿易部將自本(103)年6月25日起實施進口貨品須檢附印尼文標籤規定,倘未依規定檢附印尼文標籤,印尼海關將禁止相關貨品輸入,轉請 查照並注意因應。
活動內容

一、依據經濟部國際貿易局103627日貿雙一字第1037015648號函轉據駐印尼代表處經濟組103613日印尼經字第10300002940號函辦理。

二、旨揭來函詳如附檔,請  參考。

附加檔1.經濟部國貿局函
附加檔2.印尼商品標籤法中譯版
附加檔3.印尼貿易部印尼文原件

理   事   長      黃        振       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