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 | 本會全體會員 | 會址:台北市104松江路35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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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別 | 最速件 | 傳真:(02)2542-3704 |
日期 | 2014/9/15 | 承辦人:國際業務組沈若芬 |
發文字號 | (103)貿琮國字第01250號 | 電話:(02)2581-3521分機:512 |
活動名稱 |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轉知有關哥倫比亞於本(103)年5月13日公布並生效實施第1715號新能源法規,提供相關設備、機械、原料之進口減免稅事,轉請 查照。 | |
活動內容 | 一、依據經濟部國際貿易局103年9月9日貿雙二字第1037023325號函辦理。 二、旨揭來函詳如附檔,請 參考。 | |
附加檔1. |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函 | |
理 事 長 黃 振 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