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主題:國貿條規(Incoterms®2010)個案解析研習班 |
開課緣由 及目標 |
國際貿易從業人員一定要知道國貿條規(Incoterms 2010)的規定,尤其是採購人員、業務人員、財務、報關、shipping人員等。在與貿易對手確認交易條件的相關約定時,不論是買賣契約之訂定,運送條件的約定,或包裝、運費等,掌握國際商會制定的國貿條規各項條件,可以降低違約風險。本課程透過最實務的案例解析,讓您了解應注意事項及做好風險管控。 |
合辦單位 |
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與中華民國貿易教育基金會 |
課程對象 |
企業負責人、主管、業務、進出口部門人員、對本議題有興趣者 |
課程內容 |
一、國貿條規之定義與沿革 1.國貿條規(Incoterms)之定義與性質 2.訂定國貿條規之目的 3.使用國貿條規之應注意事項 二、2010年版國貿條規(Incoterms R 2010)修訂背景與修訂重點解析 1.國貿條規架構之改變與條件之使用 2.2010年版國貿條規之修訂重點 三、2010年版國貿條規解析與個案研討 1.各項條件重點解析 2.國貿條規之正確使用 四、國貿條規之使用與個案之解析 1.貨物運送方式(諸如:貨櫃運輸或空運)與貿易條件之關聯性解析 2.賣方倉庫交貨與進口地發貨倉庫或VMI交貨條件之差異分析 3.貨櫃運送或空運應適用條件之探討 4.貨櫃在等待裝船前,遺失或毀損之風險承擔 5.F類型交易,貨到進口商拒絕提貨,運費及倉租之歸屬 6.CIF或CIP條件與抵達(D類型) 之差異分析 7.各條件有關運送成本與貨物裝卸費用規定之差異分析 8.貿易條件之使用與買賣交易風險管控之關聯性解析 9.CIF或CIP條件與運輸保險之安排 10.Incoterms各條件有關各項費用負擔之解析 11.運送單據製單費用之歸屬 12.以”D”類型條件交易,約定由賣方負責報關,但買方支付進口相關稅負之交易條件 |
講師介紹 |
陳賢芬 經歷:國內IFS及IFSA舉辦經國際商會認證之跟單信用狀與外匯專家,UCP600翻譯小組成員,企管顧問公司、金融研訓院、中華民國貿易教育基金會等特約講師,具金融界20餘年經驗,學驗豐富。著有《解讀國際貿易》、《信用狀交易糾紛解析》、《國貿百科》、《信用狀統一慣例(UCP600中譯本)》、《UCP600在進出口實務應用之解析》等書。 |
預期效果 |
預期企業公司職員及社會相關從業人員參加講習後,將提昇商業日文書信的能力,對相關工作更加得心應手,並加強我對日貿易競爭力。 |
課程安排 |
104/05/21(週四) 09:30∼16:30(共計6小時) 上課地點:10樓第4教室_台北市松江路350號10樓 |
報名費用 及 注意事項 |
公會會員:新台幣1,500元,於開課5天(5/17)前完成繳費,優惠200元,費用1,300元 非會員 :新台幣 1,700元,於開課5天(5/17)前完成繳費,優惠200元,費用1,500元 團體報名:3人以上(含3人)一起報名,於開課5天(5/17)前完成繳費優惠價再打95折
◎完成上課報名繳費後,因個人因素無法出席或完成課程,可申請退費,或將上課權利轉讓他人,或轉報其他課程,轉班或轉讓以1次為限,且必須於開課前3日完成。 ◎於開課日前8日提出退費申請者,退還繳交課程學費90%,請執原發票或收據辦理。 ◎於開課日前3~7天提出退費申請者,退還繳交課程學費80%,請執原發票或收據辦理。 ◎超過1日(不包含1日)以上之課程,於開課後且未超過總課程時數1/3期間內提出退費申請,退還繳交課程學費50%,請執原發票或收據辦理。 ◎實際開課期間超過總課程時數1/3,將不予退費。 ◎開課前3天未提出退費或保留且未出席課程,將不予退費。
◎申請課程(保留/轉班/延班)後,概不退費。 ◎若課程無法開課,將全額退費。 ◎退費方式:填寫退費申請書,並執原發票或收據辦理,退費時間須配合本會作業時間。 |
繳費方式 |
1.銀行匯款
受款銀行:第一銀行松江分行
受款帳號:146-50-049792
戶 名: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貿易教育基金會
ATM轉帳銀行代號:007 ※手續費須自付
2.匯款單據影本傳真至:(02)2543-2490
※請註明姓名及班別,並請來電確認:(02)2581-3521分機431
3.如未能親自報名,請使用網路報名,並將參加費用以ATM轉帳或支票,並將匯款明細或支票連同報名表以掛號寄至本會。
支票抬頭: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貿易教育基金會
4.請至貿易教育基金會報名繳費
報名地點:台北市松江路350號4樓(靠近行天宮)
上課地點:台北市松江路350號10樓第4教室 (靠近行天宮)
洽詢電話:02-2581-3521分機431
傳 真:02-2543-2490
我要報名:http://www.tefnet.org.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