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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 | 本會全體會員 | 會址:台北市104松江路350號 | |||||||||
速別 | 最速件 | 傳真:(02)2536-3328 | |||||||||
日期 | 2017/8/21 | 承辦人:國內業務組劉書豪 | |||||||||
發文字號 | (106)貿琮業字第01062號 | 電話:(02)2581-3521分機:452 | |||||||||
正本 | 本會全體會員 | ||||||||||
活動名稱 | 【HACCP食安課程】謹訂於9/22(五)、11/24(五)分別舉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專業課程,各授予食藥署HACCP持續教育訓練課程時數7小時,請儘速報名,以免向隅! | ||||||||||
活動內容 | ☆食品從業人員應接受衛生講習訓練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第5條規定,食品業者之食品從業人員、設備器具、清潔消毒、廢棄物處理、油炸用食用油及管理衛生人員於從業期間,應接受衛生主管機關或其認可或委託之相關機關(構)、學校、法人所辦理之衛生講習或訓練。 ☆食安法明文規定食品業者須符合GHP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食品業者指從事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之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或從事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食品用洗潔劑之製造、加工、輸入、輸出或販賣之業者,其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及其品保制度,均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並實施自主管理,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確保食品衛生安全。 ☆GHP為食品業者落實三級品管重要指標之一 食安法已建置食品安全衛生之三級品管機制,第一級品管由業者進行自主管理,第二級品管為第三方驗證機構驗證,第三級品管則是由政府進行稽查抽驗,項目包含GHP、HACCP、追蹤追溯及強制檢驗項目,藉由多重層級之管理機制,以使管理面向完善。 一、課程說明: 食安法明文規範所有食品業者都要符合GHP,本課程為每位食品從業人員之必修課,讓您有效面對供應商稽核與政府相關驗證,本課程授予食藥署HACCP持續教育訓練課程時數7小時。 二、各場次日期:
三、地點:本會3樓會議室(台北市松江路350號3樓)。 四、講師:辛重安顧問,國立台灣大學食品科技研究所碩士,現為知易科技顧問有限公司負責人,曾任鼎泰豐品保主任及國際檢測認證公司食品稽核員,為食品業者進行ISO、HACCP及食品安全管理系統輔導認證經驗豐富。 五、招生對象:食品相關產業之食品衛生管理人員、食品業者從業人員、HACCP管制小組成員及對HACCP相關知識有興趣者。 六、報名費用:台北市進出口公會、罐頭公會、化工公會、台灣食品產業發展協會會員:每人1,400元,提前5日前完成繳費者,享優惠價1,200元;非公會會員報名費用1,600元,提前5日完成繳費者,享優惠價1,400元(含講義及午餐便當)。 七、退費與收據/發票開立須知:詳見本會國貿學苑課程Q&A之臨時無法上課處理(如何保留與退費):http://www.itbs.org.tw/itbs/QA.aspx。 | ||||||||||
主辦單位 | 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 | ||||||||||
理 事 長 黃 振 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