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西班牙中小企業新聞網報導,西班牙自2018年起將自動與第三國交換財政稅務資訊,此為遵守2016年包括西班牙在內的30個國家共同簽署之「逐國報告資訊交換的多邊主管機關協定」(Acuerdo Multilateral entre Autoridades Competentes para el Intercambio de Información)。
該協定允許約定國自動交換財政稅務報告,而無需另外簽署雙邊協議。根據西班牙財政及公共行政部指出,這是邁向國際稅務資訊透明化至關重要的一步,為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為打擊「稅基侵蝕與利潤移轉」(以下簡稱”BEPS”)行為所訂定的計畫之一,目的是集合各國力量遏止跨國企業BEPS行為。
這意味著,未來跨國公司有義務向各個夥伴國逐一報告其境內的營利所得、營所稅等經濟活動狀況。獲得之相關訊息將僅由稅務機關運用,同時確保稅務資訊的保密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