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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 | 本會全體會員 | 會址:台北市104松江路350號 |
速別 | 普通 | 傳真:(02) 2523-8782 |
密等 | 普通 | |
日期 | 2018/2/6 | 承辦人:國際業務組陳可真 |
發文字號 | (107)貿琮國字第00163號 | 電話:(02)2581-3521分機:516 |
活動名稱 |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函告阿爾及利亞政府107年1月最新頒布之新商品進口規定,轉請查照。 | |
活動內容 | 一、 依據經濟部國際貿易局107年2月2日貿雙二字第1070000710號函辦理。 二、阿爾及爾臺灣貿易中心來函: 阿爾及利亞買主於檢附進口貨物來源國相關機構核發之證明文件(Certificate of free marketing in the country of origin of products exported to Algeria)時,必須由具有臺灣商會(Chamber of Commerce)等英文字樣之協會背書,"Association"等字樣協會則暫不接受。 三、 英文版及法文版之自由銷售證明範本供參,詳如附件。 | |
聯絡人 |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林宜屏小姐 | |
電話 | 02-2397-7332 | |
電子信箱 | yplin@trade.gov.tw | |
網址 | http://att.trade.gov.tw/ | |
附加檔1. | 國貿局來函 | |
附加檔2. | 阿爾及利亞最新商品進口規定 | |
理 事 長 黃 振 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