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 | 本會全體會員 | 會址:台北市104松江路35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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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別 | 普通 | 傳真:(02) 2542-3704 |
密等 | 普通 | |
日期 | 2018/4/30 | 承辦人:國際業務組蘇敏豪 |
發文字號 | (107)貿琮國字第00561號 | 電話:(02)2581-3521分機:511 |
活動名稱 | 財政部國庫署函告有關歐盟施行「個人資料保護規則」事,轉請查照。 | |
活動內容 | 一、依據財政部國庫署107年4月25日台庫酒字第10703665351號函 二、歐盟自本(107)年5月25日起全面施行「個人資料保護規則」,其規範對象除歐盟就內企業,並擴及非歐盟境內企業對歐盟境內個資主體跨境提供商品或服務,而為個資處理之行為,規範重點要求核心業務涉大規模監控歐盟個資主體之企業設置資料保護員,強化個資主體之權利(如同意權、可攜權、被遺忘權及拒絕權),並大幅提高罰則,違者可能遭處最高2千萬歐元或全球年營業額4%支罰款。 三、旨揭來函,詳如附檔 | |
附加檔1. | 來函 | |
理 事 長 黃 振 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