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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7/3 承辦人:國際業務組金省吾
發文字號(107)貿琮國字第00904號電話:(02)2581-3521分機:515
活動名稱經濟部國貿局函告: 第二屆臺薩(薩爾瓦多)宏(宏都拉斯)第14號至16號決議文自107年6月30日生效,請查照。
活動內容

一、第14號決議文:宏國蔗糖輸臺每年6萬公噸配額(粗糖5萬公噸、精糖1萬公噸)。

二、第15號決議文:調降宏國牛骨、牛舌、牛唇等產品輸臺至零關稅;乳粉等兩項產品分6年調降為零關稅。

三、第16號決議文:我輸宏蘆薈汁產品由現行15%關稅分10年調降至零關稅;我兩項膠帶產品由現行5%及10%立即降至零關稅。

四、本案決議文中、英及西文版已公布於國貿局FTA專網,詳見下方資訊欄。

聯絡人林明慧
電話02-2397-7297
傳真02-2321-6442
電子信箱llin@trade.gov.tw
網址https://www.trade.gov.tw/Pages/List.aspx?nodeID=939
附加檔1.來函

理   事   長      黃        振       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