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本會全體會員會址:台北市104松江路350號
速別最速件傳真:(02)2542-3704
日期2019/3/26 承辦人:國際業務組潘柏均
發文字號(108)貿進國字第00401號電話:(02)2581-3521分機:512
活動名稱【出口韓國】調查有意輸銷韓國「水產副產品」之業者,請查照
活動內容

一、依據衛福部食藥署發文字號FDA食字第1081300707B號處理

二、查韓國2016「食品公典」第6章水產品相關規範內定義之「水產副產品(包括魚頭、內臟等)」;依據前揭水產品相關規範之「冷凍食用魚類魚頭」定義,僅開放以下產品可輸銷至韓國,其餘種類不在此限:

(一)鱈魚、澳洲無鬚鱈、鮪魚及南極鱈魚4種魚類冷凍魚頭。

(二)所有可食用魚種(除河豚類外)魚頭分離之「可食用部份」,其中心部位經零下18度急速冷凍及適合食用之處理。

三、因我國尚未列屬可輸銷韓國水產副產品之國家清單,為協助我商未來可輸銷「水產副產品」至韓國,請有意輸韓之業者填具韓方所需之附件資料,於108年3月29日前回傳至本會承辦人。

指導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聯絡人潘專員
電話02-2581-3521 #512
傳真02-2523-8782
電子信箱lucas@ieatpe.org.tw
附加檔1.函-衛福部食藥署-韓國水產副產品
附加檔2.申請「韓國水產品副產品」

理   事   長      黃        振       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