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資訊 課程內容 效益及對象 時間地點 學員好評 備註說明 課程內容1.付款條件、價格條件、保險條件及其他貿易條件的概述。2.各裝船文件的導讀及相關概念的闡述。 例如:為何海運多用B/L,空運必用AWB?二者性質有何不同?其與付款條件關係為何?I/P與I/C有何不同?二者可能留下那些沒有保到的漏洞等。3.信用狀導讀及出口押匯申請書、開狀申請書及託收指示書導讀暨填製。 例如:如何在開狀申請書訂出信用狀的三個時間限制、填製託收指示書時如何避免詐欺陷阱等。4.價目表、報價單、預示發票及訂單的填製。5.其他貿易文件或表格的使用及製作。 例如:S/O、出貨通知、帳單等。6.進出口業的文件流程。7.如何借助電腦軟體製作貿易相關文件。 效益及對象預期效益學員上完本課程後能更正確並更有效率地處理進出口單據作業。 適合對象有志踏入貿易界的初學者,及希望精進國貿文件審查及單據製作能力的現職貿易從業人員,以及對本課程有興趣者。 時間地點課程日期:110/11/30~110/12/17詳細授課日期詳細授課日期關閉課程場次 上課時段:週二、三 19:00~22:00 授課時數:18 小時 課程編號:DT06MC021100058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貿易教育基金會 上課地點:線上_遠距教學 學員好評 全新課程 備註說明 一、配合政府政策,國貿學苑自110年1月1日起,開立電子發票,其注意事項如下:1.電子發票遺失依規定無法申請補發,說明請至財政部官網https://www.einvoice.nat.gov.tw/2.請務必核對買受人統編、交易明細及金額等;買受人名稱、統編不得任意更改,或應買方要求改開其他營利事業及統編。3.配合國稅局政策,二聯式發票一經開立,不得改開立三聯式發票。4.如買受人名稱、統編確實因書寫錯誤,請於7天內將電子發票證明聯(正本)寄回本會,並電郵敘明修改原因,逾期或跨月份者,恕無法受理。二.繳費後本會一律開立開課當天日期發票(收據),並於開課當天發放,如有其他需求請來電告知02-2581-3521分機423郭先生。三.完成報名繳費後,因個人因素無法出席,可申請退費,或將上課權利轉讓他人,或轉報其他課程。退費:開課前3-7天提出退8成、前8天以上提出退9成,已開課時提出,未達課程三分之一(含),退全額一半費用,開課逾三分之一,不予退費;轉班、轉讓:以1次為限,且須於開課前3日提出。四.課程繳費及退款注意事項,詳見:「國貿學苑課程Q&A」https://www.itbs.org.tw/QANEW.aspx。如有問題請聯繫02-2581-3521分機423郭先生。 課程諮詢 承辦人:張琪聆/電話:02-25813521 分機425/電子信箱:chloe@ieatpe.org.tw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