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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 | 本會全體會員 | 會址:台北市104松江路350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傳真:(02)2542-3704 |
日期 | 2021/5/26 | 承辦人:亞洲業務組賴郁晴 |
發文字號 | (110)貿進亞字第00747號 | 電話:(02)2581-3521分機:532 |
活動名稱 | 勞動部公告為因應疫情,相關廠商配合民生物資需求應如何適用延長工時規定,轉請查照。 | |
活動內容 | 一、依據勞動部中華民國110年5月17日勞動條3字第1100130312號函辦理。 二、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疫管制措施提升,短期民生物資需求激增,相關廠商(如製造、物流、通路商等)為配合民生物資需求趕工生產,物流、通路商配合即時運送、供應等,除一般平日、休息日或休假日之加班規定外,尚可適用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4項及第40條有關「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情況下的特殊加班規定。 三、旨揭來函,詳如附件。 | |
主辦單位 | 勞動部 | |
聯絡人 | 陳先生 | |
電話 | 02-8590-2731 | |
電子信箱 | AH0679@mol.gov.tw | |
附加檔1. | 勞動條3字第1100130312號函 | |
理 事 長 黃 振 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