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本會全體會員會址:台北市104松江路35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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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5/26 承辦人:亞洲業務組賴郁晴
發文字號(110)貿進亞字第00747號電話:(02)2581-3521分機:532
活動名稱勞動部公告為因應疫情,相關廠商配合民生物資需求應如何適用延長工時規定,轉請查照。
活動內容

一、依據勞動部中華民國110年5月17日勞動條3字第1100130312號函辦理。

二、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疫管制措施提升,短期民生物資需求激增,相關廠商(如製造、物流、通路商等)為配合民生物資需求趕工生產,物流、通路商配合即時運送、供應等,除一般平日、休息日或休假日之加班規定外,尚可適用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4項及第40條有關「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情況下的特殊加班規定。

三、旨揭來函,詳如附件。

主辦單位勞動部
聯絡人陳先生
電話02-8590-2731
電子信箱AH0679@mol.gov.tw
附加檔1.勞動條3字第1100130312號函

理   事   長      黃        振       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