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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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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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等
 普通
日期
 2020/3/5  承辦人:亞洲業務組  姜貝瑾
發文字號
 (109)聯進字第L0017 號  

活動名稱

 貿易局函告訂定「輸往巴西飲料、醋、酒類及葡萄酒衍生物之原產地證明書申請及簽發標準作業程序」及其原產地證明書格式,並自即日起實施。
活動內容

一、依據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中華民國109年3月2日貿服字第1090150460A號函辦理。

二、輸往巴西飲料、醋、酒類及葡萄酒衍生物之原產地證明書申請及簽發標準作業程序及其原產地證明書格式,自即日起實施,請詳如附件。

附加檔1.
來函及附件

會   長      黃        振       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