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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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1/8/31  承辦人:  江孟儒
發文字號
 (100 )聯昭字第L0045號  
正本
 本會全體會員 
副本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主旨

 為因應韓歐盟FTA生效後對我產業之衝擊,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新增補助公協會本(100)年設置聯合攤位展示、主題館及進駐專業賣場之補助申請,轉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國際貿易局100年8月29日貿展字第10002507150號函辦理。

二、各公會提出之補助申請案,該局採先到先審核之方式處理,直至經費用罄。又辦理「聯合攤位展示」及「主題館」之計畫時,得免依「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第10條有關五成以上補助款應回饋我國參展廠商之規定。

三、檢送該局來函及補助審核一覽表影本如附。

承辦人
 江孟儒
電話
 (02)2581-3521#406
傳真
 (02)2542-3704
電子信箱
mengju@ieatpe.org.tw
附加檔1.
經濟部國貿局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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