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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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等
 普通
日期
 2021/3/31  承辦人:亞洲業務組  姜貝瑾
發文字號
 (110)聯進字第L0013號  

主旨

 貿易局公告自即日起修正「中華民國海關進口稅則/輸出入貨品分類表」項下其他相關輸入規定五,輸入貨品如屬遊艇(不含水上摩托車等未具船型浮具),船舶所有人應自行依船舶法、船舶登記法(總噸位20以上)及遊艇管理規則向航政機關辦理檢查、丈量、註冊、給照或登記發證。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中華民國110年03月29日貿服字第1107007199A號函辦理。

二、貿易局公告自即日起修正「中華民國海關進口稅則/輸出入貨品分類表」項下其他相關輸入規定五,輸入貨品如屬遊艇(不含水上摩托車等未具船型浮具),船舶所有人應自行依船舶法、船舶登記法(總噸位20以上)及遊艇管理規則向航政機關辦理檢查、丈量、註冊、給照或登記發證。

三、來函及公告請詳如附件。

 

承辦人
 吳奉珍
電話
 02-23977359
傳真
 02-23217241
電子信箱
judy@trade.gov.tw
附加檔1.
來函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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