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
 全體會員 會址:台北市104松江路350號
速別
 普通 傳真:
密等
 普通
日期
 2021/5/25  承辦人:亞洲業務組  姜貝瑾
發文字號
 (110)聯進字第L0021號  

主旨

 貿易局轉經濟部公告輸往美國之太陽能產品實質轉型認定條件及申請原產地證明書相關規定,自即日生效。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中華民國110年5月21日貿服字第1100151683C號函辦理.

二、來函及相關資料請詳如附件.

 

 

承辦人
 陳先生
電話
 02-23977371
傳真
 02-23970522
電子信箱
rtsrpg67@trade.gov.tw
附加檔1.
來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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