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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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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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12/3  承辦人:亞洲業務組  詹智媛
發文字號
 (110)聯漳字第L0053 號  

主旨

 經濟部檢送110年11月30日貿服字第1100153980號公告影本各一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國際貿易局110年11月30日貿服字第1100153980A函號辦理。

二、經濟部檢送110年11月30日貿服字第1100153980號有關110年12月16日起刪除CCC9028.20.00.00-「供應或生產液體用之計量器,包括校正器」1項貨品號列,並增列CCC9028.20.00.10-4「水量計,口徑在13mm或以上但不超過40mm者」等2項貨品號列之公告,詳如附件。

附加檔1.
來函
附加檔2.
公告
附加檔3.
修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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